立法會會議上抗議 方國珊與兩助理罪成罰款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0/07 11:19

分享:

分享:

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(48歲)與兩名議員助理張美雄(26歲)及方裕政(30歲),涉於去年5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擴建將軍澳堆填區會議上抗議,其後分別被控兩項違反《立法會(權力及特權)條例》發出的行政指令罪,以及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,3人今遭裁定所有罪名成立,各被判罰款2,000元。

裁判官指立法會是最高立法機構及莊嚴的地方,有明文規定在場人士的行為,不得展示標語,3名被告沒有遵守立法會秩序,於立法會範圍內喧嘩叫囂,及妨礙立法會職員執行任務,最終令相關會議一度暫停,故裁定3人罪成。

方國珊則於庭外指會考慮上訴,她指法庭沒有考慮到小市民的發聲,因而感到遺憾。方國珊指他們當時正就具爭議性的民生問題為居民發聲,她認為本案或會收窄言論自由。